查看原文
其他

湖北一地防汛应急升级为I级响应!未来几天,这些地方要注意

人民湖北 2021-07-03
7月12日晚
湖北荆州洪湖防汛应急响应
由Ⅱ级提升到Ⅰ级

↓↓↓



洪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洪汛文〔2020〕22号

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由II级提升到I级的通知


各乡镇、管理区、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,洪湖经济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,各流域防汛指挥部,城市防洪排涝指挥部, 市直有关部门:


7月12日15时,洪湖挖沟子水位26.99米,超保证0.02 米,全线95.4公里按保证水位布防,东荆河唐咀水位30.79 米,超保证0.26米,且水位仍在上涨,唐咀以下30.40公里按保证水位布防。


根据《洪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,决定于7月12日18 时将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提升到I级,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。


一、各级党委、政府要依法动员一切力量,全面做好各项防汛工作。所有单位、组织要以防汛工作为中心任务,服从各级党委、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防汛指挥和调度。


二、做好一切抢险救灾准备。


公安、消防、武警、民兵、预备役部队以及各地抗洪抢险队伍要按预案要求,备足各类抢险物资、船舶、车辆和机械等设施设备,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,严阵以待,确保在接到抢险救灾命令后,第一时间赶赴抢险一线,投入抢险救灾工作。


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,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、设备、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,决定采取取土占地、砍伐林木、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;必要时,公安、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,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。


按照规定调用的物资、设备、交通运输工具等,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;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,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。取土占地、砍伐林木的,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;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,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。


三、进一步营造全民防汛抗灾的氛围。


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要加强防汛抗灾工作宣传报道。移动、电信、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要根据防汛动态及时更新、发布预警短信。四、按照防大汛、抗大灾要求,严肃防汛纪律,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,凡是因玩忽职守,责任不落实,工作不到位,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严肃查处,依纪依法追究责任。


2020年7月12日发

洪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




洪湖航拍视频。来源:湖北天气


本周,湖北这些地方易发地质灾害

7月12日晚,湖北省发布地质灾害防范提示,即日至7月18日,预计三峡库区(巴东县、秭归县),长阳县、五峰县,恩施市城区、建始县、宣恩县、鹤峰县,襄阳襄城区、南漳县北部,麻城市、罗田县、英山县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部分中易发区,受降水影响引发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风险大

预计三峡库区(兴山县、夷陵区),神农架林区,随州市,黄冈市,鄂州市,黄石市,咸宁市,十堰市城区、郧西县南部、竹溪县、竹山县、房县、丹江口市,老河口市西南部、谷城县、保康县、南漳县南部、宜城市、枣阳市南部和东部,宜昌市城区、远安县、当阳市西部、宜都市,利川市、咸丰县、来凤县,松滋市西部,荆门市城区、钟祥市西北部、京山市北部,安陆市、孝昌县北部、大悟县,武汉黄陂区北部、新洲区东北部、蔡甸区中西部局部、江夏区中部局部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部分中易发区,受降水影响引发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风险较大

十堰郧阳区、郧西县中部和北部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部分中易发区,受降水影响引发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有一定风险

防洪进行中!

愿平安!



往期精彩回顾



请点击:好消息终于来了:湖北预计19日出梅!

请点击:紧急下架!请点击:防汛值守长江武金堤侧记请点击:考生被积水困住,他说“怕不怕?你相信我,我就背着你游过去!”请点击:2020湖北高考各科试卷+参考答案来了!请点击:闻“汛”而动 | 滂沱大雨,这群人乘风破浪的身影,暖心!

来源:综合荆州发布、湖北日报、湖北新闻、湖北天气
责编:周恬





在看点这里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